從未作過「我的志願」這篇文章,想必是兒時的中文老師皆盡責,作文題目不落俗套(!)。
對於事業這回事,懂性以來從沒細心想過,成為過「志願」的行業,也不計其數。小學時,崇拜老師手執紅筆在功課簿上大肆批改彰顯的風範,志願當老師,有一段時間,常在家偷偷用墨水長有的紅色pilot牌原子筆,把舊的功課簿或默書串字用的拍子簿,模仿老師亂中有勁的字體,從頭到尾自己改一次,並且給予篇篇一百分。
初中時因為自以為作文高分,便可以揸筆搵食,夢想當一個作家。
然後,愛上歷史科,幻想大學應讀考古學,做個考古學家。(及後才發現原來香港的大學是沒有考古學這一科的...)。
中三,誤以為把生物科讀得好就可當醫生,自以為不怕血的又想當個醫生,可惜對著一條條物理和化學的公式,從未能參透含意,力不從心。
中四以後,志願開始比較理性,覺得地理課有趣又實用,希望日後做城市規劃,改善人類生活,幾偉大。
就是,從來沒有想過當記者,更沒想過要警惡懲奸。
想與做,往往有很大的落差。
那麼,與其說人生充滿所謂的選擇,倒不如引用好戲 Donnie Darko 的 tagline : Life is one long insane trip. Some people just have better directions.
如真的有時光機,返回四歲那天,也是好事。
相信永恒不變的自願是,印印腳唔駛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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