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 喎 ~高等法院前日為情色版的不雅評級平反,但劉遵義表示,大學的判斷與法庭的判斷不盡相同:「像學生考試出貓,行為雖不犯法,但學校會處理。情色版事件按同樣方式處理,同學必須尊重,若有不服可提出上訴。」《明報》
校長,請不要藥石亂投,胡亂類比啦。社會有法律,學校有校規。但宜家講緊既係迷糊的道德標準,當社會同大學到屋企都無一套非黑即白既道德標準,你係咪話大學標準要比社會既仲要保守呀?
如果係既,咪照直話覺得法庭判得唔岩lor ~ 講咩只係「小事一樁」:「學校無記錄在案,老早就結束咗單案啦。」《蘋果日報》
你就小事一樁!
敢問佢任期幾時完?CU does deserve a better one.
i totally agree with u
ReplyDelete你沒有錯,他也有他的立場,有時觀點與角度受著不同時空,不同社會氣氛所影響.他今天在這個位置說著這樣的一番話,將來或許另有一套見解.香港,便是一個包容的地方,正如你也曾是一個包容的新聞從業員.
ReplyDelete這裡不是說立場的問題,而是作為一位大學校長應有的態度
ReplyDelete觀點角度可以包容,但我最憎人衰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