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0, 2009

真小人/偽君子

newspaper/Istanbul/Sept09/D90

今天的日月︰

王麗珠的照片/文.劉進圖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涉嫌求愛不遂解僱女助理的事件,是近期一宗重大且富爭議的新聞,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通過提出譴責動議,首次啟動可導致議員下台的譴責調查程序。在處理這宗新聞時,不少同事提出,是否該刊登女事主王麗珠的姓名和照片?我認為應該刊登,理由如下﹕

(1)這宗事件的本質不是性侵犯案件,甘乃威承認曾向女事主表示好感,但遭女事主拒絕,女事主自始至終持守了自身的信仰和道德立場,沒有做任何傷風敗德的事,既沒有遭到性侵犯,性騷擾的證據也不明顯,她受的苦主要是不合理解僱,不應該也不需要按照保護風化案受害人的辦法隱沒她的身分;

(2)女事主通過公關公司向傳媒表白立場,很負責任地署了真名,願意配合民主黨和立法會對事件的調查,等於對甘乃威示愛不遂後突然解僱提出了嚴正的親身指控,這個指控若成立,可能導致一位民選立法會議員下台,最少會令他失去政治聲譽。女事主在聲明的註腳中提出請求,希望傳媒以甘乃威前助理表述,隱去她的真名,但由於指控後果非常嚴重,公眾利益難以容許匿名指控,匿名僅是為了減輕指控人的尷尬和保護其隱私期望,對被指控的立法會議員不公平;

(3)在事件被揭發後,前立法會議員兼女事主前僱主譚香文主動披露了大量內情,而互聯網主要搜尋器亦把王麗珠的名字、過去工作情和照片,因應網民搜尋熱度放在最頂部搜尋位置,反映女事主渴望身分和照片保密已無法達成,現實上已無密可保,報紙不刊載她的照片或在照片上打格已無保密作用,便應遵循新聞一般規律求真求全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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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看到行家的貼,禁不住即時動手回應,對一概偽君子的行為予以強烈讉責。

(1) 不需要/不應該按保護風化案受害人的辦法隱沒她的身份 不等於 應該刊登她的照片和名字。再者,誰說只有風化案受害人的身份才需要保護?

(3) 現實上已無密可保 不等於 報紙應刊登她的照片和名字。如此說,是否網上有的東西報紙就應以「新聞一般規律求真求全予以披露」?如陳冠希事件的露點照。

至於(2)。對被指控的議員不公平?別人就是信你報紙才在向你們的回應上署了真名,怎知你間報館以「公眾利益」等等「理由」包裝,公開了別人的名字,現在究竟是邊個對邊個唔公平?再者,只要被投訴人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已對他夠公平了。難道日月不尊重匿名投訴?

作為讀者,的確是想知道事件女主角的芳容,不過純為八卦,她是張三還是李四,對我了解整件事件沒有什麼幫助,既然女事主想把身份保密,作為傳媒應該予以尊重,以「公眾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和一些反思維邏輯的方式去作辯解,實在令人費解。

真小人,偽君子,我揀真小人。

4 comments:

  1. 朝早睇完篇文 真係著左火
    令我呢個甚少在fb 貼note 既人,
    忍唔住手要將文章「公諸共好」
    等大家知道自稱公信力第一既報紙
    新聞操守如何「良好」。


    以市民知情權/ 公眾利益
    作為辯解 已經好過分

    仲要聲稱
    因為網民 已經將女事主起底
    咁就無謂保密 所以就可加多腳?
    真係 歪理連篇


    順帶一題, 此文作者, 係我當件讀書時
    教我media law & ethics 既人....
    大學搵parttime tutor, 的確要帶眼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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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完真係嬲
    有咩辦法可以整走佢「公信第一」呢個名牌?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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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呢個人真係痴晒膠花, 不過呢行d 老細都係膠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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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硬膠得黎仲要扮君子扮高尚,先令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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