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6am/月台上/Oct 08/LC-A【明報專訊】城中兩位名人在一起十六年後,宣布情侶關係(暫且?)告一段落,但日後再見亦(可以?)是朋友。
本來干卿底事,卻仍惹來一片嘩然:都十六年了,只差四年便是二十年,乘以兩倍就是四十載,再加十年豈不就是五十年?儼如當事人與「長相廝守、白頭偕老」只有一步之差,許是分手有違大眾意願,所以,兩位主角還未表示可惜,不少人已替他們嘆息連連。
十六年,有多久?
把這問題丟給「神鵰大俠」楊過,又是以不同計算得出另一種天荒地老。他大抵會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十日不見,如隔三十年。再將這些想念的日子以倍數的倍數遞增,得出來的數字確實好不驚人——都因為小龍女一天不出現,他仍舊被囚禁在名喚「苦等」的牢籠中。
但對於自由自在的人,同樣時間不過是一眨眼:才四屆的奧運會;或上一次時興的服裝潮流,不知不覺又回到了眼前。當時間變成了感覺,它便有了另一種型態,叫歲月。而當時間經歷質變成為歲月,它便「不可斗量」。
就 如半滿的一杯水,是幸運抑或不幸,就看一個人是用積極還是消極的眼光看待它。兩個人付出十六年的光陰成為生活共同體,過程中一定有太多感受不足為外人道。 然而鬧鐘響起,時間到了,再多經歷也不能阻止兩個人的分道揚鑣,再多不捨,有些路到底要一個人走,或要學會一個人走。只是各奔前程並不代表之前的所有努力 皆盡附東流,相反的,如果沒有互相扶持與彼此遷就,短暫如一個月或一年的關係也不好維持。光是回味怎樣一路走來,不論結果如何,還是叫人有一點成就感吧?
都說現代都市男女「合則來,不合則去」,速度如乘搭子彈火車。輪替則如走馬燈。「十六年還跟同一個人在一起」於他們更像是「天方夜譚」,抑或,是「天方夜譚」倒還好——起碼可藉一晚說一個故事把關係延續一千零一夜。只有表面的兩情相悅,沒有內心的共同追求,是都市人「愛情短命」的主要原因。尤其當戀愛還是 要用「談」的方式來維繫,一旦把所有共鳴燃燒淨盡,「沒有話題」足以使人傷透腦筋,最後是在凝固的空氣中度分秒如年。
你有見過一些情侶在餐廳中以沉默送飯?你有見過一些情侶手是拖覑眼睛卻各自狩獵?「在一起」的這一雙雙容或「終成眷屬」,也有一些後來「形同陌路」,然而最終決定他們能否在一起的,肯定不是「時間」的多少長短與對錯,卻是兩個人把時間用了在什麼地方。
因此,那些以「Wrong Timing」(時間不對)作為分手理由的通常只有兩種人,一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二是不知道自己是誰。
文 林奕華
我想林奕華說的,可能是很多人也會以「wrong timing」為藉口,十分賴皮。或許,這次是wrong timing,下次是wrong timing,再下一次又是wrong timing的話,著實不太容易令被你拋棄的人心悅誠服。
「你有見過一些情侶在餐廳中以沉默送飯?你有見過一些情侶手是拖著眼睛卻各自狩獵?「在一起」的這一雙雙容或「終成眷屬」,也有一些後來「形同陌路」,然而最終決定他們能否在一起的,肯定不是「時間」的多少長短與對錯,卻是兩個人把時間用了在什麼地方。」(p.s.特別討厭那些手是拖著眼睛卻在狩獵的人)
時間可能真的錯了,但若人是對的,又能否克服時間的問題?
「如果當年我不是廿六歲未儲到錢(實際上係唔想結婚),而你又不是廿六歲嚷著要結婚,我們應會長相廝守了。」
「如果那時我不是有女朋友,妳和我一定是絕配了。」
「如果不是三年前,而是現在才讓我遇上你,我們便會快樂走在一起了。」
如果仍在想著這些無聊的問題,以為自己惦掛著自己的舊情人是很型的事/以為那些算是遺憾值得自嘆奈何,那就請不要開展新戀情,因為你根本沒有深切反思過去的愛情死因,不要再累多幾個。
對的timing加上對的人當然就perfect得大團圓,要是人是錯的任憑timing如何對最終也是錯。遇上對的人就應趁愛情未死多加珍惜,至於timing是對是錯,那已是無關宏旨了,那不外乎是愛情死亡後被擺上台面,一個比較冠冕堂皇的理由吧。
所以我想世間上所有情人,請專心一致地愛你眼前的人(前題當然是你是愛她/他的),勿讓塵世/內心種種無聊事干擾。你可知道,真正的愛情沒有手到拿來的嗎?
要有愛情,先要將兩個不同的個體拉在一起,而往往如果懂得諒解,再融合,再產生火花,情花便可以生出情果.TIMING只是一個分開的藉口,因為它是最簡單,也是最可以循環再用的修辭.
ReplyDelete妳今日發燒?
ReplyDeleteat most of the time
ReplyDeleteit's the right person but wrong timing
occasionnaly we meet the right person at right timing but wrong place
seldom we hit the right timing, person and place
eric, 其實我是相信真愛萬能,可以戰勝一切客觀問題....就是如此相信....
ReplyDeleteberek, 燒呢家野我日日都發, 你唔係宜家先知呀?
char, 錯的地方?是指異地之隔嗎?
sometimes we meet a nice person when travelling, studying aboard, or secondment
ReplyDeleteit will never be a longlasting one as both would head back to their homes
while that definite moment is somehow memorable but painful